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未來路向之三:建議優化GSR為替代機制

現行的薪酬水平調查(調查)方法存在嚴重問題,調查結果的應用又如秋行夏令,既不能處理個別職系需吸引、挽留人才,亦未能具激勵作用,而致遠未能達至政府的公務員薪酬政策的目標。

建議優化現行的職系架構檢討(GSR)機制,以達至公務員薪酬政策目標

本會建議在未有較科學、準確的調查方法可用之前,可適當優化現行的職系架構檢討(Grade Structure Review[GSR])的機制,處理公務員不同職系/職級的薪酬和私營機構類同工種的薪酬達至合理的、具競爭力的比較。而現行的職系架構檢討亦同時可處理公務員的入職薪酬檢討事宜。

回歸後,文職職系進行職系架構檢討寥寥可數,但整個紀律部隊於2019年進行了集體的職系架構檢討,當中包括25個職系及90多個職級。同理,文職職系可以借鑑紀律部隊的經驗,把相類或有關連的文職職系,劃分不同的組別進行職系架構檢討,並在合適的情況下作針對性的公/私營比較以供參考;例如,醫護及醫療輔助職系的可歸入一組,一併進行職系架構檢討及參考私營機構相關職位作比較。

優化職系架構檢討的現行方法,使之準確、具針對性及透明度的進行職系/職級檢視,並在合適的情況下作公/私營比較以參考,值得考慮及探討。

機制有需要與時俱進,切合香港政經社的變化;本會已向當局提交薪酬水平調查未來路向的詳細意見

過去,薪常會往往表示6年一次的薪酬水平調查是行政會議於2003年決定的機制,無論如何必須照做;儘管本會多次提出意見,薪常會只限於意見照收,於2021年在疫情如火如荼中並無諮詢職方下就委聘顧問公司啟動第一階段薪酬水平調查。

本會歡迎薪常會最終能審時度勢、從善如流,建議當局擱置第二階段薪酬水平調查。事實上,世界形勢風雲變幻、國家發展日新月異、本港正處於前所未有的經濟民生轉折及重塑的關鍵期、私營市場亦無可避免瞬息萬變,政策/機制不可能劃地為牢、一成不變,有需要與時俱進,適時改善、改變以切合香港政經社的變化及發展。

由1986開始至今,本會全程深度參與 4 次薪酬水平調查,對各次的調查方法、應用調查結果及其對公務員和社會各方的影響都有深入研究;本會已於2024年3月6日去函公務員事務局,表達支持擱置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及提出對調查未來路向的詳細意見。

一直以來,本會秉持對社會高度負責的精神,竭力維護公務員隊伍的穩定及社會的安定和諧,避免製造公務員與社會的爭議、矛盾及對立;本會殷切期望當局認真考慮本會的建議,利用擱置調查的期間,及時審視未來仍進行公務員薪酬水平調查的需要性及必要性、探討其他有效可行的替代機制,使公務員的薪酬調整機制能真正達至公務員薪酬政策的目標結果,以收長治久安之效